校内相关单位:
2015年学校经充分研究,制定了责任清单(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并予以公布执行(《华中师范大学二〇一五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华师行字[2015]229号,附件4和附件5)。为更好的做好目标考核工作,请相关单位对责任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 6月 6日 (周一)16:00前送至人事处218办公室,逾期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王伟,电话:8053。
附件:责任清单(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
人 事 处
2016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