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外语学习补助申请办理流程
对于2013年1月后,直接参加PETS-5考试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在获批国家公派访学项目后,学校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学习补助。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个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外语学习补助申请表》相关情况,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连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国家公派访学项目批文复印件,一并提交人事处。
2.审批:一般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
3.经费报销:审批通过,到人事处领取外语学习补助领款单,经签字、盖章、个人签名确认后到财务处领款。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