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2:27    点击: 次     文章出处: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171号),现将我校2018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 2025”、“健康中国 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人才,以及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集成电路及芯片、空间网络信息安全、先进制造、新材料、环保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加大西部、东北地区人才引进力度。注意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拓展引才视野,完善引才方式和程序,有效维护人才安全。加强统筹指导,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有序开展。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1.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2.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读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3. 青年项目

(1)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4.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5.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知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高级教员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技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在国际知名高校担任设计类专业教授职务3年以上,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家“千人计划”各项目申报人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

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模板见附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应有证明人签字;附中文翻译);(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应用技术证书、产品证书、艺术作品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须提供相关影像资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要求提供策划、组织、推广过的文化活动、文化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9)青年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版提交扫描版);(10)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应提供个人业务自传(3000字以内,不少于1500字)。各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中的《申报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2. 除顶尖千人与创新团队项目外,其他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各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人须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报青年项目须安装最新的申报软件(见附件),在申报软件中生成、填写、修改申报书。

3. 材料报送要求。报送单位推荐报告(包括资格审查结果并明确单位推荐意见)、申报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1)纸质材料要求:每位申报人的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1份,青千不需要)、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另附。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分项目汇总报送。

(2)电子文档要求: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位存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X申报书”、“XXX附件”、“XXX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三个文件。青年项目要求有所区别,具体要求见附件中《青年千人申报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5.时间安排

(1)青年项目,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审核(不用正式装订)。根据材料情况学校于7月1日至10日通知各单位通过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7月15日前各单位报送最终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2)其他项目,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20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审核(不用正式装订)。根据材料情况学校于620日至25通知各单位通过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627日前各单位报送最终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所有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为申报人提供全程服务,要安排专家协助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2.各单位要加紧与前期意向人选沟通联系,同时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积极动员,发动专家力量,广泛宣传和吸引海外人才申报。要抓住机遇,通过青年项目大力引进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

3.各单位须对申报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学术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单位推荐报告。

4.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把关,同时对申报人选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27-67861165

邮箱:yhzhang@mail.ccn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1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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